通知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通知公示 >> 正文
关于第一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0 来源: 点击数:

院全体师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掌握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今年,团省委联合有关部门在中南民族大学共同举办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为遴选优秀作品参加湖北省和学校比赛,根据学校下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学院研究决定,现拟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建筑工程学院选拔赛(以下简称“院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院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学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 。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鼓励由2-3名不同学科和专业背景的老师担任项目的指导老师。

三、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 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具体作品要求可参考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附件1

四、活动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2021年3月14日前)

2.院级竞赛和组织准备阶段(2021年3月15日-19日)

3.各项目作品展示和答辩,以及评比阶段(2021年3月22日-26日)

、组织机构

本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建筑工程学院比设立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何敬双

组员: 卢茜 张辉  辅导员班主任

带队教师(拟):董娟 金芳华 耿海宁

六、推进步骤

本院于2021年4月2日前完成院级遴选,遴选出的作品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作品电子档发送至邮箱:1510155147@qq.com。

1.学院遴选(4月2日前):本院遴选结束后,所有参赛项目均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请各班级务必仔细阅读赛事说明。

2.学校校赛(4月2日—4月8日):校赛将邀请校内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审,根据省赛分配名额确定入围省赛的作品名单,按照参赛作品比例10%、30%和50%确定校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省级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1.加强宣传动员:各班级要重视大赛宣传工作,广泛宣传“挑战杯”品牌,吸引更多学生参与,推动我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类活动深入开展。要借助网络,徽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2.加强赛事组织:各班级要结合自身实际,抓好班级内参赛作品的遴选工作,充分利用大赛搭建的线上平台。按要求上报参赛作品。

3.健全工作机制:各班级应设最低参赛指标数量作为考核内容,明确单个项目的指导教师数量为1到2名,参照赛事具体规则,结合大赛的新改革、新要求,选聘一支高素质指导教师队伍,对参赛者进行培训指导,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场地和经费支持。

 

附件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

 

                                    建筑工程学院

                                2021年3月9日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copyright ucvc_xxzhx     鄂ICP备案号:13016952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0645号

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https://beian.miit.gov.cn/

手机版